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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
 一、申請日期:自即日起至3月22日16:30止。

 二、申請條件及檢附資料:

  1. 報名費補助:全程參與112學年度記帳士研習營且報名參加考試者(以研習營助教點名資料為依據),檢附繳費單正本及成績通知單正本申請。

  2. 合格獎勵金:112年記帳士考試及格者,檢附成績通知單正本申請。

    三、繳交至系辦劉書汎助理處。